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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连州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连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8-19 17:17:12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9月29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6年1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

  市司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由巡察工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具体工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6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措施,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三是扎实推进整改。对整改任务实施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清单式、项目化推进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截至2026年8月11日,巡察反馈的3大方面23项45个具体表现,已完成整改45个,整改完成率100%。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一)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缺乏研讨交流问题。

  规范“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明确学习内容、领学安排、研讨环节,做到学习有记录、交流有发言、落实有方向。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对学习不规范问题督促纠正。坚持学用结合,围绕法治建设、基层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业务开展研讨,立足岗位提出落实举措,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

  2.对社矫对象监管不严。

  一是健全“日常核查+实地查访+专项检查”监管机制,运用信息化平台落实定位管控、风险研判、抽查走访。二是统一社区矫正档案标准,落实司法所初审、社区矫正中心复核的分级审核制度,常态化开展档案业务培训与抽查整改。三是规范走访记录要求,统一使用水印影像资料留存工作记录。落实一人一档一方案,实行分阶段谈话教育,定期核查谈话记录质量,杜绝简单化、形式化记录。

  3.“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不到位。

  动态更新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人员台账,配齐人员力量。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落实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一次、年度课时不少于8学时要求,做到各村、各人员培训全覆盖。建立培训登记、考核台账,实行台账化管理,持续提升“法律明白人”履职能力。

  4.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不到位。

  建立司法所季度督查、业务股室半年巡检的监管机制,将履职成效与工作补贴、考核评价挂钩。严格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填报、审核制度,通过回访核实履职情况,对敷衍填报材料退回整改。落实法治宣讲佐证材料审核制度,逐项核验影像资料和工作记录,从严把关工作成效认定。

  5.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高,档案管理混乱。

  严格对照省级案卷标准统一文书、装订规范,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细化免于经济核查案件审批标准,明确免核依据和佐证材料要求,定期开展卷宗复核。落实专人专柜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办结即归档机制,完善档案收发、查阅、盘点制度,常态化开展案卷质量督查。

  6.统战工作落实不到位。

  建立民族宗教领域隐患排查台账,将统战工作纳入党建要点、述职内容,实行统战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按要求专题报送统战工作落实情况。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1.擅自扩大工程建设规模。

  加强工程项目法规政策学习,建立经办初审、财务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核机制。严格按照发改批复内容实施项目,严控项目建设规模和核准金额,落实全过程审核管控。  

  2.虚增税率费用。

  落实相关款项清缴工作,定期对广告、印刷等各类支出票据开展自查排查。严格财务票据审核标准,逐项核验发票金额、税额、抬头等关键要素。

  3.违规发放交通补贴。

  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规定,规范派驻人员往返费用核算方式,不再发放定额交通补贴。常态化开展财经纪律学习,从源头规范经费支出行为。

  4.公务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常态化组织公务卡政策业务培训,明确公务卡申请、使用、报销、还款工作要求。严格财务报销审核,按规定落实公务卡结算要求,特殊情形履行书面说明审批手续。

  5.报销手续不全,程序不规范。

  规范公务接待报销管理,落实先审批后接待、一事一结制度,材料不齐不予报销。制定工会慰问经费审批资料清单,做到慰问凭证完整齐全。完善下乡、差旅审批台账,落实经办人填报、分管领导审批流程,按月汇总存档。

  6.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定期开展局机关、社区矫正中心、基层司法所资产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建立资产采购、领用、处置全流程登记制度,落实专人管护、定期盘点的资产管理长效要求。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1.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备制度。

  细化“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将经党组审议但未支出的资金项目全部纳入报备范围;规范报备流程、报送材料、时限及渠道;建立报备管理台账,对事项动态跟踪,确保应报尽报、无遗漏;组织经办人员开展专题学习,强化报备纪律与责任意识。

  2.未按要求上党课。

  制定年度党课计划,明确授课主题、人员、时间及参与对象;严格落实每季度至少1次集中党课的硬性要求;安排专人规范做好党课记录;确保党课内容紧扣政治理论要求、贴合工作实际、契合党员思想需求。

  3.党内谈话不够严肃。

  制定标准化谈话记录模板,明确谈话时间、对象、内容、问题、整改意见等核心要素,落实谈话签字确认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因人施策,将严管厚爱贯穿谈话全过程;谈话前拟定个性化提纲,杜绝照搬照抄、流于形式;引导谈话对象围绕思想、工作、困难及建议据实交流,提升谈话实质成效。

  4.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回避规定,职级晋升、人事议题研究前,逐一核查参会人员回避关系,符合回避情形的不得参与讨论;建立人事议题关联关系摸排机制,实行回避主动申报制度,议题涉及本人及亲属的,参会人员会前主动申请回避。

  5.干部调整交流管理不到位。

  严格执行公务员转任管理规定,对在同一岗位任职达到规定年限的人员,按要求落实岗位交流调整,确保干部交流制度执行到位。

  6.未落实好任职试用期制度。

  规范新录用公务员岗位管理,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确保录用职位与实际任职岗位保持一致。

  7.未按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明确报告工作的政治纪律与组织纪律要求;要求填报前与家庭成员充分沟通,逐项核对房产、投资、从业等关键信息,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8.收缴党费不规范。

  重新核算党员党费收缴基数,明确收缴标准并公示,接受党员监督;严格执行按月足额收缴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规范的党费收缴台账;定期核对收缴、上缴情况,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9.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不严。

  建立完善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账,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排查,落实证件集中统一管理要求,实现全员覆盖、应交尽交。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成果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长效整改政治自觉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认识,不断巩固整改思想根基。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和纪律教育,树牢“整改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坚决杜绝“过关思想”“松懈心态”,始终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从严从实的标准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巩固提升,切实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二)健全成效整改机制,抓实常态化巩固提升

  对于整改完成且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进一步再梳理、再分解整改落实情况,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定期开展整改成效“回头看”,全面排查同类共性问题、隐性苗头问题,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持续夯实整改成效,推动问题整改常态长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施治,深化整改成果转化运用

  坚持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深度融合,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持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成效,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规范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长效动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8月19日至9月18日。联系方式:电话0763-6677013;邮政地址:清远市连州市连州镇番禺路238号;电子邮箱:qylzsf@163.com.





中共连州市司法局党组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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